为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质、全面提升,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政法委和局党组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近期上级党委对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针对共性和个性问题加强整改,积极抓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
1.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制,结合上级党委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定期召开党支部会和民主生活会,研究落实支部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强化支部建设、纪律要求、规范档案资料、联村帮扶、“零距离”服务群众、考核评议监督、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2.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要求司法所党员干部写心得体会,倒逼大家自觉深入学习思考,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党性修养,不断激发内在潜力和内心动力,全力为支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3.规范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主动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党员的发展与管理工任务,推进党员正常参与组织生活。同时推进支部“两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规范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执行。
4.加强作风建设。围绕服务大局意识,树立敬业爱岗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所干部职工树立服务大局意识,营造爱岗敬业的工作氛围。结合本职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紧中求稳,稳中求进,树立敬业爱岗的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周永红】 |